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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影像的真实性探究

郑忠民

  

    纪实、新闻摄影的真实性要求是毋庸置疑的,许多全国性、地方性影赛影展也在参赛细则中规定了“不得改变原始影像”。然而,进入数码时代后影像的真实性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假纪实、新闻摄影作品层出不穷。为此,很有必要制定数码影像真实性的界定标准和鉴定规则。

    一、关于“原始影像”

    “原始影像”在鉴定数码影像真实性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比对“原始影像”,能够较为迅速、准确地判断数码影像是否经过影响其真实性的后期处理。

    “原始影像”的提法源于胶片时代。不难理解,当时的“原始影像”就是指原始成像的胶片,不包括复制片、扩印片、打印片、翻拍片等后期制作的胶片或照片。进入数码时代后,“原始影像”可以理解为原始成像的、未经任何处理的电子文件。如果是采用JPEGTIFF格式拍摄的,就是指该JPEGTIFF文件。如果是采用RAW格式拍摄的,则该RAW文件以及未经调整、直接转换而成的JPEGTIFF文件均可以算是“原始影像”。从严格意义上讲,RAW文件只是“数码底片”,还不能算是真正的数码影像文件,但将它作为“原始影像”来看待,有利于鉴定转换、制作后的数码影像的真实性。

    二、关于数码影像真实性的界定标准

    “不得改变原始影像”的提法是值得商榷的。作为“原始影像”的胶片都可以在扩印、打印时作出必要的调整(如整体或局部适当调整色温、亮度、反差等),为什么数码的“原始影像”就不能作任何改变和调整?只要这种改变和调整不超过一定的限度,不影响影像的真实性,就是允许的。

    那么,要保证数码影像的真实性,对其作出后期处理和调整的“度”是什么呢?只能用例举的方法规定什么处理是允许的,什么处理是不允许的。这显然不能囊括全部情况,但可以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

    1、可以对画面的整体或局部适当调整亮度、对比度、锐度、饱和度等,但不能过度,如将较亮的背景适当压暗是允许的,但不能压得过暗,甚至漆黑一片,反之亦然。又如饱和度的下降和提高均不能过度,既不能色彩过淡,也不能色彩夸张;

    2、可以使用锐化滤镜或其他方法对画面的整体或局部(一般为被摄主体)进行适当锐化,不可以使用其它特效滤镜(包括各种模糊滤镜);

    3、可以进行裁切,不可以作任何变形处理;

    4、可以进行必要的旋转,以纠正拍摄时的水平线倾斜,但不可以进行水平或垂直翻转;

    5、可以对曝光不足或过度的影像进行处理以取得曝光正常的影像;

    6、可以调整白平衡或色温以纠正偏色,但不可以强化偏色;

    7、可以去除照片上的杂斑(可能是感光元件上的灰尘所致,也可能是实际景物中存在的),但不能去除其它看似碍眼的杂物(如电线、电线杆、垃圾、无关人物等);

    8、可以减少或消除画面的噪点和紫边,可以消除红眼;

    9、可以因传输、扩印、打印、展示等的需要缩小或放大(插值)图像,即改变图像的有效像素值和分辨率;

    10、可以在“原始影像”上进行调整,也可以叠加图层、蒙板(包括可调整图层)进行调整;

    11、不可以进行接片、彩色转黑白;

    12、不可以矫正镜头的畸变和影像的透视;

    13、不可以进行粘贴、拼接、合成等,如在画面中增加原本没有的人物、船只、太阳、月亮、云彩、烟雾、焰火等;

    14、不可以进行各种数码创意设计,如制作各种绘画效果、扭曲画面等;

    15、后期处理时应保留“原始图像”的EXIF信息,任何修改、添加、破坏、删除EXIF信息的做法都是不允许的。

    三、关于黑白数码影像的真实性

    纪实摄影有两种表现形式:黑白和彩色,目前似乎黑白纪实摄影更受青睐。“原始图像”指的是拍摄的“原始影像”,而不是现实的“原始图像”,因此以拍摄黑白影像的方式来表现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是允许的,黑白纪实摄影的魅力也已被业界所公认,很多纪实摄影家就喜欢用黑白灰的影调来表现现实。

    从胶片时代走过来的很多摄影人一直使用黑白胶片拍摄纪实作品,有的开始转为直接用数码相机拍摄黑白纪实作品。但更多的摄影人喜欢将拍摄的彩色数码影像制作成黑白“纪实”摄影作品,但这还是拍摄的“原始影像”吗?还属于不影响拍摄的“原始影像”真实性所作出的必要调整吗?“原始影像”的色彩调得太浓、太淡都不允许,调没了却允许,这说得过去吗?要知道,将彩色影像处理成黑白影像是有很多种方法的,如去色、将饱和度降为零、灰度模式、lab颜色、通道、通道混合器、渐变映射、计算等。如果将彩色影像制作成黑白“纪实”摄影作品是允许的话,那是不是所有的方法都可行呢?

    笔者认为,在纪实和新闻摄影中,“彩色转黑白”的做法是不应允许的。直接拍摄的黑白“原始影像”与彩色影像转换成的黑白影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判断后期处理是否超出了影像真实性的要求,都要以拍摄的“原始影像”为基准。也许有人会反驳:彩色照片刊登在单色印刷的报刊、书籍上不是仍能算纪实或新闻摄影作品吗?但这里有一个前提——在印刷前作者或编辑并未事先将彩色影像转变成黑白影像,并未对“原始影像”作出过度的调整。

    四、关于数码影像真实性的鉴定

    数码技术并不是产生影像造假的必然因素。传统造假技术(如导演、摆拍、编制假图片说明、传统暗房技术等)和数码造假技术的运用都是人为的行为,其产生的根源是政治、利益、道德等因素。数码技术是数码影像造假的主要方法和手段之一,同时也是我们打假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之一。数码影像真实性的鉴定牵涉到摄影学和数码影像技术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需要专业鉴定机构和专家运用计算机、数字技术和相应软件,进行仔细观察、分析、比较、研究、判断。如能取得拍摄的“原始影像”进行比对,能使鉴定工作更加方便快捷。但实践中,往往会因为“原始影像”并未被摄影者保留,日后损坏、丢失,摄影者拒绝提供“原始影像”等原因,致使无法取得“原始影像”,这时就只能依靠技术手段来进行鉴定了。可喜的是,中国摄影家协会正在筹建数码影像鉴定中心,国内即将拥有一个权威的数码影像鉴定机构。  

(2008/01/10作)